弗朗西丝.法默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百老汇好莱坞的一位富有独特个性的女明星,他对当时美国社会与好莱坞的伪善十分看不惯,后也曾因酗酒而惹过许多麻烦,而在一场政治运动中惨遭诬陷和迫害,她的一生是场伟大的悲剧 弗朗西丝.法默在1913年出生在美国的西雅图,演员生涯也是从西雅图开始的,到好莱坞后主演了一些电影,成为明星。可她个性独特,敢于指出一些社会中不公正的行为,追求真理。在二三十年代美国“麦卡锡运动”(麦卡锡反共狂潮)中,被坏人陷害,送进了精神病院,而理由竟是由于她在14岁时写过一首《上帝死了》的诗。她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监狱和精神病院中度过。 在这场运动中,独立行为被认为是共产主义行为,许多人都被无情地送进了精神病院(这场运动很像中国的文革,但它在被人们忽视与曲解),接受身心的折磨,右翼分子诬蔑法默是共产主义者,将她带入精神病院,他们每晚都要对她进行轮奸,让他吃粪便,被老鼠咬,曾无数次对她使用电击,给他吃有毒的食物(那些畜牲根本他妈的不是人),但她一直坚持不合作的态度,最终她被做了残忍的脑白质切除手术。 法默在1970年去世。 许多人在谈到法默时都表示,法默只是被归于个人性格的悲剧而并没有掺杂太多的政治因素,甚至有的把一切归咎于她的利欲熏心的母亲,而被切除脑白质就是在其母亲的授意下进行的,但这都无从考证。在互联网上关于她的信息少之又少(想一想中国的文革,不是也有许多含冤而死的,他们早就被人们所遗忘)。 1982年有一部根据小说改变的电影《Frances》,讲述的实际就是法默的遭遇,影片甚至还在当年的莫斯科国际电影节上获得大奖,从政治角度和80年代冷战背景来看,似乎法默的个人事件应该还意味其它某些,而该片也被有的人用来作为抨击所谓“婊子似的美国民主政治”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