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空间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行为
“在社会学的意义上,可以说,互联网的勃兴,是引发人类社会结构重大转变的一个起始事件。”[16]互联网作为一种文化载体,是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是社会行为所由以产生的内在构成要素。互联网出现以后,人们的行为中自然包括了一种网络社会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现实生活中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坐在一个办公室里谈话。在网络世界中,一个人和另一个人通过鼠标进行非面对面的沟通。“由于网络人际互动完全依靠互联网展开,因此在真实世界面对面互动时起重要作用的一些关键因素,如表情、语调、身体语言等,在网络人际互动中不起任何作用。“正如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所说,不应把时间和空间仅仅视为社会行为的环境,而应以社会系统在时空伸延方面的构成方式来建构社会思想。”[17]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网络空间是由网民和他们的行为组成的。农业社会,农民是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工业社会,市民是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网络社会,网民是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网民在网络空间是以去中心化的方式联结和组织起来的,这彻底改变了传统工业社会从中心向边缘的信息传播模式与人际互动模式。在网络空间,即使处于最边缘、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同网络中其他人一样,有同样的表达意见的机会,也都处在一种自由、平等和直接的交流之中。同时,和工业社会的市民不同,网民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某一地区、某一国家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网民就是世界公民,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群体,他们超越了地域、民族和文化的限制。”[18]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的优势,网络对公民社会的构建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