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两个公安同志在接到了报案之后,就赶来了这边。
对于报案的缘由,两个公安同志做了笔录了解了下,双方就开始提交证据。
吴红英这边准备的证据很容易。
人证很好找,找了几个厂子的员工,给作证了孙雯和李秀玉母女确实在背后造谣的事情。
孙雯和李秀玉需要做的,就是拿出实质性的证据,证明吴红英确实做了这些事,不然就是空口污蔑。
母女两人哪里拿得出什么证据来。
不过在公安同志面钱,依旧是咬定着没有诬赖吴红英。
一个年纪轻轻的姑娘,能做到这个位置,咋可能是靠着自己?
有些是不需要证据,靠着逻辑也是能想到的。
吴红英冷嘲道,“既然你们拿不出证据,我倒是可以再自证一下自己的清白。”
说着,吴红英就拿出来了厂子的产权股份资料递给了公安同志。
“公安同志,这厂子的股份,我占了五成,还有五成,是我的闺蜜沈漫漫占的。
我们两人对厂子有绝对的控股权。
我闺蜜的工作忙,所以厂子就交给我打理。
这个厂长,自然就我来当了。
他们造谣,说我靠着老男人上位,当上的厂长,这个不成立。”
公安同志看了下资料,交还给了吴红英。
确实,吴红英自己就占了五成的股份,需要靠谁?
这厂子属于两个女同志的,哪里来的老男人?
这么一看,孙雯和李秀玉就是纯粹造谣捏造莫须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