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次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1年开始的“六五”普法开始重视法治理念的教育和法治精神的培养,标志着我国法制教育进入提升期。为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教育部等五部门于2013年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根本目标”,并针对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问题提出了落实法治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加强法制教育资源建设、增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健全法制教育考核与督导制度等要求,凸显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推动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的不断深化发展。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第一次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重大论断,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标志着我国的法治进程进入新时代。在中共中央做出的决定中,首次提出“法治教育”的概念,并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这标志着青少年法制教育进入法治教育的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部等部门于2016年密集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1月,教育部颁布《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其中特别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开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全面加强学生法治教育、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着力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等一系列要求。4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和“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6月,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对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系统规划和科学安排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原则要求和实施路径做出了顶层设计,是新时代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政策纲领和行动指南。大纲不仅根据青少年认知的特点和认知的规律,科学地规划教学内容,构建起了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全覆盖,并且有机衔接的学校法治教育的体系,而且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出了不同于法制教育阶段的新要求:不仅要让青少年知法、守法,而且更强调培养其用法、信法、护法的自觉意识,将法治信仰的树立作为法治教育的最高目标;不仅要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和开展法治教育主题活动,而且要重视校园法治文化的建设和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不仅强调法治教育要与德育结合,而且更突出法治教育相对独立的地位和独特的功能。7月,教育部发布《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9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要求,统筹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这些政策文件,尤其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颁布,促进了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有力提升了法治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并促进了法治教育实践的深入发展。比如,从2017年9月1日秋季学期开始,教育部统一组织新编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材在全国所有地区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投入使用,充分发挥了课程教育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通,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线上资源中心和支撑平台,截至2017年年底,普法网访问量大约是12亿人次;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普遍设立,并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手段寓教于乐,提高了教育的针对性、趣味性、实效性;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宪法晨读活动等活动蓬勃开展,并已经逐渐成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教育的品牌活动,在教育系统营造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