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依鲁国隐公到哀公十二公的顺序编年纪事,共记242年史事,所记涉及各诸侯国史事,而以鲁国为主。按照司马迁的说法,孔子修《春秋》,贯彻了“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的宗旨;笔法严谨,寓有微言大义,具有“约其文辞而指博”的特点,以至于“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产生了“《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26]的效果。
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对《春秋》作了集中评述,代表着汉代人对《春秋》的基本看法:
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