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真逃债
当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时,很多当事人想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逃避债务,假离婚能逃避债务吗? “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基于某种特殊目的,借离婚为名,从表象上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而离婚的行为。“假离婚”的离婚行为是有效的,但对于借离婚之名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夫妻(共同财产)假离婚债权人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法院(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获得财产)夫妻另一方(一人承担债务,无财产可供执行)律师解读 1.离婚逃债的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如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无争议的,可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到法院申请调解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正在被起诉或被执行的一方将财产全部约定给对方,由自己对外承担债务,给法院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事实,执行人员在无法否定其离婚合法性的情况下,只好将案件中止执行,而离婚后当事人又多以无房居住为由继续共同生活。“假离婚真逃债”实质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无效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转移资产的行为或合同。同时,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无论是双方或一方所经手,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系个人债务,一般均可视为或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连带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假离婚如果弄假成真,即使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至多是重新分割财产,婚姻关系将无法挽回,如果不能举证假离婚,对未分得财产一方而言,结局就是人财两空,因此风险很大!2.法院如何应对离婚逃债?(1)如果债务人的离婚诉讼正在进行,债权人已于此前或此后起诉债务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法院会将离婚案先行中止,待债务案审结后恢复审理;(2)如果债务人已离婚,并通过离婚协议将财产处分给另一方而自负全部债务,或双方串通隐瞒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在起诉时将离婚的双方列为共同被告,进而申请法院查控执行其名下的相应资产;(3)法院在确定夫妻一方清偿债务的同时会明确另一方负连带清偿责任,“一方享有全部夫妻财产,另一方负担全部债务”的约定不能免除夫妻对债权人的连带清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