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稿酬如果要得到兑现,前提是作者的书稿要能给出版社带来高的经济效益,即能使出版社赚钱。出版社赚了钱,才有钱发给作者。现在的赚钱书有三种,一种是名气好又赚钱,即双效书,当然人人求之不得。一种是赚钱却名气一般但不是坏书,也未尝不可出一点;一种是虽有利可图但书品低下,擦边甚至黄色,这是正派的出版社不愿见到的。所以,作者如果希望得到高稿酬,最好能提供第一类的稿子,至少也应拿出第二类的稿子。让出版社有了积累,有了实力,一定会乐于奉献出相应的丰厚报酬。如果作者拿出的稿件,质量虽然很高,但出版社却“无利可图”甚至亏本,出版社即使愿意出一点也是绝对不能持久的。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稿件理应是优质优价。所谓“优质”,不仅学术质量要高,一般也应经济效益好。这种稿子付给高稿酬是理所当然的。相反,质不优而要求多拿钱,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至于不问稿子本身的质量,而完全凭作者的名气或被写者的“官阶”来给钱,或企图搞一种“同业行规”之类的做法都是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
(1993年6月19日)